销售介绍时,地下室层高5.8米,交房后,缩水到3米?融信回复“按规施工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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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0月份,马女士在余杭良渚买了一套叠排。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是今年7月31号,但马女士说,她看了地下室以后,决定拒绝收房。
马女士买的是良渚融信沐水澜轩的叠排,她家是一楼和二楼,附赠一个地下室。马女士说,其实楼盘在建的时候,有业主就发现了问题。
马女士:“就是有业主想来了解工程的进度,就意外地发现,我们这个房子只有3米的层高了。”
马女士说的是地下室,交房时,实测层高是3米,但她表示,这和当时销售宣传的,以及在样板房看到的情况完全不一样。
马女士:“我们当时看样板间的时候,就是5.8米层高,整个格调和现在完全不一样,我们看了那个觉得很好,才买的房子,买了以后,心里面做了很多的想法,就是我们地下室会怎么布局,这里放什么那里放什么,最终发现是3米层高,所有的想法都被(打破)。”
马女士提供了参观样板间时拍摄的视频,她说视频中在讲话的人就是当时带她们参观的销售人员。
马女士提供的视频:“接下来我们来地下室,交房的时候地下室是毛坯的,我们现在是做了装修效果,地下室层高特别高,有5.8米,所以设计师在做的时候,这里是隔了两层,这块空间保留了5.8的挑高高度。”
视频中的人的确提到了层高5.8米,并且视频中样板房的地下室做了夹层。
马女士:“据融信的人说,是因为他们工程的人和销售,沟通失误了,销售没有得到这个信息(也就是说原本规划就是3米层高,但是销售传达给你们是5.8米,是这个意思吗)融信是这么说,我们并不知道是不是。”
融信方面是不是真的存在沟通失误?跟实际交付相比,样板房的地下室层高是否有所夸大?针对马女士的问题,融信浙江区域集团客户关系中心表示,沐水澜轩项目是按规划报建施工的,房屋交付与销售合同附图一致,接下来会继续做好沟通服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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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俞晓磊
审核:卢珊、范彬